服务快捷
质量为本
专业守信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注册香港公司过分相似的处理措施

来自:香港鸿球国际商务 发布时间:2013-04-22

近期,香港公司注册处收到有关公司以非常近似其他公司的注册商标或著名品牌的名称在香港注册成为法人团体的举报。这些通常称为「影子公司」的公司,当地冒充有关商标或品牌持有人的代表。

香港公司名称获得注册并表示该名称受到保护,也表示该名称,会遭其他人反对。如该名称被认为与载于处长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的另一公司名称「过分相似」,或是如处长接获法院命令禁制公司使用其名称或名称某部分,处长会向该公司发出?改名称指示。

如遵从指示,公司或其高级人员可被检控,最高刑罚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6个月,如持续失责,则可处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700元。

并且将以公司的注册编号取代其公司名称和把公司名称?入香港公司注册处网站上「未有遵从?改名称指示的公司名单」内,公开他们的身分,以提高公众的警惕;
如有合因由相信有关公司并非是在营业或运作中,将公司的名称自登记册中剔除。
此外,如所采用的名称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该第三方可向该公司采取法??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可招致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受到刑事或民事制裁。公司名称获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并?表示获授予该公司名称或其任何部分的商标权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因此,申请人应确保采用的名称?会与注册商标相似或与另一公司的名称「过分相似」。

温馨提示:关于注册香港公司的事宜,欢迎咨询我司鸿球国际商务会计有限公司(香港会计师事务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