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香港成立公司后,需要在国内成立代表处,一般来说,注册香港公司需要满两年才能成立代表处,代表处的成立是需要香港律师公证的,因为香港公司的注册文件不能直接在国内使用,必须经过法律公证,证明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国内成立代表处都需要办理主体资格的公证认证。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香港公司要在国内成立办事处,需要律师公证文件有:
1.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香港律师公证,包括注册证书的公证和商业登记证的公证。
温馨提示:关于香港律师公证问题,详细欢迎咨询鸿球国际,我们高级顾问,竭诚为您服务。